组织保障 (一)健全指挥体系。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 健全疫情防控指挥体系,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建立指挥系统 启动机制、信息报告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工作台账制度、对 外沟通联络机制、督导检查制度、应急演练制度、城市支援制 度等工作机制和制度。指挥体系要保持 24 小时持续运转,发 现疫情后立即激活,由当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统一指挥、联合 指挥、靠前指挥,各工作组配合协作,快速有序处置疫情。加 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疫情防控政策和策略措施等培训、演 练,提高科学指挥能力。要建立专家会商和决策咨询制度,做 到依法科学和精准有效应对。 (二)强化信息支撑。依托现有信息平台或单独建设应急 处置信息平台,横向整合各部门疫情相关数据,纵向贯通国家 信息平台,提升监测预警能力。融合实验室检测、大数据、流 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管理、病例转运和诊疗等信息,实现 疫情防控工作和信息的双闭环管理。要逐步完善平台功能应 用,为疫情风险研判、防控措施制定和资源统筹调配提供支撑。
2021年05月20日 06:31:16加强重点环节防控 (一)重点人群。对于新冠病毒暴露风险高、传播风险大、 抵抗力较低的人群,要加强健康宣教,督促落实戴口罩、手卫 生、咳嗽礼仪等日常防护措施,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加强健 康监测,按要求接受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 (二)重点机构。对人员密集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机构, 加强内部管控、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和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 医疗机构应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和院感防控各项要 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要建立发热等患者接诊指 引。发生疫情后,重点机构要根据当地风险级别,进一步强化 防控措施,养老院、护理院、儿童福利院和监管场所可采取封 闭管理,不提供堂食,避免聚集互访等措施,学校和托幼机构 等可停止线下授课。 (三)重点场所。对车站、机场、码头、农贸(集贸)市 场、商场等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的场所和汽车、火车、飞机等 密闭交通工具,要落实通风换气、清洁消毒、体温监测等防控 措施。
2021年05月20日 06:30:07境外输入疫情防控 坚持人物同查、人物共防,有效防范境外疫情通过入境人 员和进口货物输入传播的风险。加强各方信息沟通与共享,落 实入境人员闭环转运、隔离管理、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解除 隔离前,第一入境地省级联防联控机制应及时将入境人员姓 名、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手机号码、来源国家和地区、入境时 间、解除隔离时间、拟去向地址等信息推送至目的地省级联防 联控机制。对入境人员实施 14 天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完成 远端核酸检测(有疫苗接种史者仅需核酸检测阴性)的入境人 员,具备封闭转运管理条件、居家隔离条件(有独立房间和独 立卫生间)并能进行社区精准管控的可在自愿基础上实施 “7+7”隔离医学观察措施。解除隔离后开展 7 天居家健康监 测,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减少流动,外出时做好个人 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在第 2 天和第 7 天各开展一次核 酸检测。 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加工、运输、存储、销售场所环 境,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抽样检测和预防性消毒, 推广低温消毒技术。严格进口冷链食品境内生产、流通、销售 全程防控和追溯管理。
2021年05月20日 06:28:48实验室检测 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采集实验室检测标本。承担标本检测 工作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其他部门专业机构或第三方检测 机构应当在 12 小时内反馈实验室检测结果。标本采集、运送、 存储和检测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无症状感染者、入境人员、 密切接触者在隔离观察期间应采集鼻咽拭子进行核酸检测,出 院或解除隔离时应同时采集 2 份鼻咽拭子样本,分别使用不同 核酸检测试剂检测,2 次检测原则上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 各省份疫情防控指挥部协调省级疾控机构、入境海关、定 — 14 — 点医院等,对所有输入病例、入境物品及相关环境阳性样本, 及本土疫情中的首发或早期病例、与早期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 的关键病例、感染来源不明的本土病例采集标本、疫苗接种后 核酸检测阳性者标本,由省级疾控机构开展病毒基因序列测 定,及时将基因测序结果报送中国疾控中心,并将标本送至中 国疾控中心进行复核。不具备基因测序能力的省份,直接将标 本送至中国疾控中心。 如测序结果显示为新发现的变异株,省级疾控机构应第一 时间将全基因组序列报送中国疾控中心并将标本送至中国疾 控中心进行复核。
2021年05月20日 06:2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