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社区(村)管控(14)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社区(村)管控(14)

    社区(村)管控。健全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体 系,建立街道(乡镇)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 志愿者“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制,压实“四方责任”。落实 健康宣教、环境整治、人员排查、居家管理、关爱服务等网格 化管理措施,重点加强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的管理和健康监 测。发生疫情后,落实社区管控措施,配合专业部门做好人员 转运、流行病学调查、环境采样检测以及终末消毒等工作,做 好居家观察人员的管理服务、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等工作。 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要健全县乡村三级包保机制,加强 节假日返乡人员的登记摸排和健康监测,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社区(村)管控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7《社区(村)新冠肺 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2021年05月20日 05: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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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隔离管理(13)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隔离管理(13)

    隔离管理。合理选择集中隔离场所,按照“三区两 通道”(生活区、医学观察区和物资保障供应区,工作人员通 道和隔离人员通道)标准设置并规范管理,严格做到单人单间。 要配备配齐工作人员,落实对外封闭管理、内部规范管理、清 洁消毒和垃圾处理、环境监测等措施,并做好服务保障和心理 支持。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健康监测和定期 核酸检测。居家医学观察应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单独 居住或单间居住,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做好个人防护,尽量 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医学观察期间不得外出。具体内容 详见附件 6《新冠肺炎疫情隔离医学观察指南》。

    2021年05月20日 05:47:54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转运(1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转运(12)

    转运。发现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 密接的密接应安排专用车辆在规定时限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 构或集中隔离场所,转运过程中应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及车辆消 毒措施。出院或解除隔离后,要尽快返回家中,过程中做好个 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5《新冠肺炎疫情 相关人员转运工作指南》。

    2021年05月20日 05:46:49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重点人群核酸检测(1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重点人群核酸检测(11)

    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根据疫情形势和流行病学调查 结果,开展风险评估,确定核酸检测人群的范围和先后次序, 制定可操作性检测方案,迅速组织调度核酸检测力量(包括第 三方检测机构),做好采样检测的组织和质量控制。按照涉疫 地人员,14 天内到过涉疫地人员,高风险地区人员,中低风险 地区的重点人群等圈层逐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分类采取 1:1 单样检测和 5:1、10:1 混样检测。核酸检测机构应在 12 小时 内向送样单位反馈检测结果。

    2021年05月20日 05:45:40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密切接触者判定与管理(1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密切接触者判定与管理(10)

    密切接触者判定与管理。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 由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科学判定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 并将其于 12 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对密切接触者采取 14 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医 学观察的第 1、4、7 和 14 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隔 离后开展 7 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减 少流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在第 2 天和第 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密接的密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限根据密切接触者的核 酸检测结果确定,如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前两次核 酸检测均为阴性,且其密接的密接第 1、4、7 天核酸检测阴性, 可于第 7 天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如密切接触者前两次核酸检测 有阳性结果,其密接的密接按照密切接触者管理至期满 14 天。 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每日应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具体内容 详见附件 4《密切接触者判定与管理指南》。

    2021年05月20日 05:44:23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流调与溯源(9)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流调与溯源(9)

    流调与溯源。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组织开展传 播风险评估,精准划定管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 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并实施封闭管控。按照属地化管 理原则,由报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县 (区)级联防联控机制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要加强与核酸 检测机构和定点医院的工作衔接,发挥信息技术优势,规范高 效开展个案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和聚集性疫情调查,提高流 调质量和效率。尽可能在 24 小时内完成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的个案调查,及时开展聚集性疫情调查,并按照规定报告信息。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3《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指南》。通过 流行病学调查、病毒全基因测序比对、核酸筛查、血清抗体动 态检测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从人、物品和环境等方面逐一分 析论证,综合研判病毒来源和传播途径,指导疫情防控工作。

    2021年05月20日 05:42:53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传染源控制(8)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传染源控制(8)

    传染源控制。 1.确诊病例。发现后应在 2 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 行治疗和隔离医学观察。病例治愈出院后,应当继续隔离医学 观察 14 天。核酸复检呈阳性,并出现发热、咳嗽等临床表现, CT 影像学显示肺部病变加重,应当尽快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按 照确诊病例的要求进行隔离收治。核酸检测呈阳性但无临床表 现和 CT 影像学进展者,按照无症状感染者进行集中隔离管理。 2.疑似病例。在定点医疗机构单人单间隔离治疗,连续 2 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 24 小时),且发 病 7 天后新冠病毒特异性抗体 IgM 和 IgG 仍为阴性,可排除疑 似病例诊断。有疫苗接种史者,血清学 IgM 和 IgG 不作为排除 指标。 3.无症状感染者。应当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集中隔离医学 观察 14 天,原则上连续 2 次标本核酸检测呈阴性者(采样时 间至少间隔 24 小时)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仍 为阳性且无相关临床表现者需继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观察 期间连续 2 次核酸检测阴性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 离医学观察期间,应当开展血常规、CT 影像学检查和抗体检测;

    2021年05月20日 05:41:06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多渠道检测预警(7)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多渠道检测预警(7)

    多渠道监测预警。 按照点与面结合、传染病监测系统与其他部门监测系统结 合的原则,开展人、物、环境等多渠道监测。 1.医疗机构就诊人员监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应当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和 报告意识,对所有发热患者和其他无发热的可疑患者,不明原 因肺炎和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所有新入院患 者及其陪护人员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风险职业人群监测。对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和从业人员, 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和服务人员,口岸进口货物直接接触人员, 新冠肺炎病例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 诊和急诊等科室医务人员,国际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船舶 引航员等登临外籍船舶作业人员,移民、海关以及市场监管系 统一线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和每周全员核酸检测。发现发 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及时 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 对农贸(集贸)市场、普通医疗机构其他科室、快递外卖、 交通运输等特定服务场所和行业人员每周开展抽样核酸检测。

    2021年05月20日 05:39:07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疫情发现报告(6)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疫情发现报告(6)

    疫情发现报告。 1.病例发现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发热、干咳、 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监测,一旦发现发 热等可疑患者及时开展实验室检测,对病例应在 2 小时内通过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社区卫生服务站、 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发热等可疑患者后要在 2 小时内报告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 检测”核酸检测策略,尽早发现疫情。加强对密切接触者和密 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密接的密接)、入境人员、 高风险职业人群、纳入社区管理的重点人群的健康监测,一旦 出现以上症状应及时送医开展核酸检测。 2.无症状感染者发现报告。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新冠病毒病 原学检测呈阳性但无相关临床表现者。主要通过密切接触者和 密接的密接、入境人员、高风险职业人群等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传染源追踪、流行病学调查、人群筛查等途径发现。对发现的 无症状感染者应在 2 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 行网络直报,并在 2 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集中隔离 医学观察。如后续出现相关症状或体征需在 24 小时内订正为 确诊病例。

    2021年05月20日 05:3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