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职伤”试点扩围,本月起这些企业被纳入→
@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
本月起
滴滴出行、顺丰同城
滴滴货运、满帮省省
四家平台企业
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
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扩大范围、费率调整机制、待遇计发标准等相关事项。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截图
试点范围再扩大
此次试点扩围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将分步骤、渐进式推进。2025年7月1日起,将原外卖行业、即时配送行业合并为新即时配送行业,在已先行试点7个平台企业(曹操出行、美团、饿了么、达达、闪送、货拉拉、快狗打车)的基础上,将滴滴出行、顺丰同城、滴滴货运和满帮省省等四家头部平台企业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
按照规划,2026年,将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三个行业的平台企业总体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2027年,探索将职业伤害风险较大、劳动管理强度较高的其他行业平台企业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
费率机制更完善
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作为为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创设的“新型工伤保险”,缴费由平台企业承担,新就业形态人员个人无需缴纳。
而此次扩围,在平台企业缴纳费率方面也作出了调整,明确了不同行业的缴费基准额。试点期间,出行行业按照每单0.01元执行,即时配送行业按照每单0.07元、0.25元执行,同城货运行业按照每单0.18元执行。
根据《通知》,我省也同步健全了浮动机制。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以2022年7月至2024年12月试点平台企业在我省的支缴率为基础,综合考虑职业伤害费使用、事故发生率等因素,确定我省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缴费标准。
此外,自2027年1月1日起,省社保局也将根据以上因素,每年在我省行业缴费基准额的基础上以10%为一档进行浮动,行业缴费基准额为0.01元的行业不实行费率下浮。
待遇计发有标准
当新就业形态人员遭受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如何计发?根据《通知》,涉及本人工资和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上年度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标准计发。
平台企业支付职业伤害人员治疗职业伤害期内的生活保障费计发标准为事故伤害发生时所在区(县)正在执行的城市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平台企业或者平台服务机构负责安排。
此外,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自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发布次月起,对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待遇进行调整。对2025年7月1日前已享受定期待遇且水平高于新规标准的人员,将继续按原待遇发放,直至低于新规标准后参与调整。
《方案》还明确,我省将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商业保险机构工作协同机制,对职业伤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权利义务明确的,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结论;对零星报销医疗待遇且申请材料齐全的,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医药费审核报销。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消息,职业伤害保障自2022年7月启动试点以来,有效发挥了重大伤亡事故兜底保障功能,切实维护了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的权益,同时也分散了平台企业经营风险。截至2025年6月,包括四川在内的7个试点省份累计参保人数达1234.57万人。
编辑 | 彭棣、钟诚
审核 | 吴敏
来源 | 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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