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措施》共6个部分,包括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方式。
在加大重点领域引进外资力度方面,推动成立区域伦理委员会、药物/器械临床试验(GCP)联盟等平台,更好地服务在蓉外商投资企业开展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优化创新药物和技术的临床研究环境,推动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在境内开展境外已上市细胞和基因治疗药品临床试验及创新技术推广应用。
在促进服务外资招引方面,推动增值电信服务、健康医疗服务等涉及准入限制领域的开放试点任务加快落地落实。运用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平台,拓展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融资通道。支持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数字经济等领域外商投资企业与应用型本科高校、高职院校合作办学,高水平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
在拓宽吸引外资渠道方面,鼓励外国投资者在蓉设立投资性公司和区域总部,提升投资能级。修订成都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试点管理办法,完善企业认定备案程序。鼓励外资按市场化方式依法依规设立各类股权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国有企业改革以及重点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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