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十一分局关于温江区新增非现场执法道路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温江区行政区域内机动车交通秩序管理,缓解道路交通拥堵,营造安全、有序与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温江区行政区域内的春江东路、都堂支路、凤凰街、宏大东一路、花都大道东段、花明路、华丰街、科林路东段、科林路西段、柳林堰六路、明香路、骑士大道共耕段等道路开展非现场执法工作,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违法行为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取证后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相关规定受到罚款150元,记0分的处罚。

二、本通告自2023年6月12日起施行,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后依法处理。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十一分局

                        202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