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一宣传 | 文明交通,你我同行

图片

一案一宣传

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

案例一










事故时间

2025年5月23日


事故地点

温江区迎晖路251号门前路段


事故简要情况

2025年5月23日10时许,张某(现住址:温江区公平街道)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成都市温江区迎晖路251号门前路段时,与余某(现住址:温江区万春镇)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无号牌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余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余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当事人存在的问题

(1)余某存在无证驾驶未上牌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张某存在驾车未确保安全的违法行为。


案例二











事故时间

2025年5月28日


事故地点

温江区东坡路西五段“官河社区”五组路段


事故简要情况

2025年5月28日23时许,涂某(现住址:成都市双流区)驾驶尚未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行驶至成都市温江区东坡路西五段“官河社区”五组路段时,与刘某(现住址:温江区涌泉街道)违反禁止停车交通标志指示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内的轻型栏板货车(空载)左侧尾部发生碰撞,造成涂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涂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当事人存在的问题

(1)涂某存在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无号牌二轮轻便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2)刘某存在违反禁止停车交通标志指示在非机动车道内停放货车的违法行为。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

用规范的出行行为

共同守护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让每一次出行都能平安抵达


END





温江区永宁街道原创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