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烈红督导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
3月31日,区委副书记、区长马烈红率队督导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区委副书记董勇参加。
在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马烈红通过智能交通视频系统,随机察看主要交通路口交通状况,要求用好智慧监测平台,加强对不文明行为整治力度,持续提升城市交通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营造人人参与文明出行的良好社会风气。
马烈红随后来到万春镇天乡路社区、幸福田园和寿安镇政星街、百花社区,重点查看了背街小巷、沿街商铺、农贸市场、旅游景区、活动广场、公共厕所等区域,并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
马烈红强调,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抓手。要强化思想认识,持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压实“属事”工作责任,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织密创建工作网络,全力以赴做好创建各项工作。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把问题整改作为倒逼责任落实、完善机制的过程,聚焦市民关切的难题、城市管理的盲区、社会治理的短板,精准施策、查漏补缺,从根源上解决“反复治、治反复”的问题。要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微网实格”体系作用,深耕厚植文明理念,广泛宣传动员,让群众知晓创建带来的实惠,切实提高群众对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共建共治共享幸福美好家园。
区领导李梅、徐黄诚、程志宏、陈捷、周化林参加。
记者:廖振宇 李晓明
编辑:小米
审核:陈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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