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卡”涉案典型案例——案例④

2021年5月,我区某高校学生曹某某在学校兼职QQ群内寻找兼职信息,后QQ群内有一人声称能够提供兼职,并与其约定见面。见面后,该嫌疑人要求曹某某帮助管理电信诈骗GOIP设备,一台机器一天一百元报酬,嫌疑人曹某某遂同意。第二日,该嫌疑人将一部GOIP机器和十几张电话卡交给犯罪嫌疑人曹某某,并且教会其使用,随后支付给曹某某200元钱作为报酬。之后嫌疑人曹某某在其寝室使用该设备,协助犯罪。后嫌疑人曹某某又与该嫌疑人约定在德阳市某地见面,收取酬金400元。

犯罪嫌疑人曹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成都市公安温江区分局抓获,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1年6月15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于2021年11月将曹某某的违法情况依法通报至省通信管理局,对其实行通信惩戒:5年内仅保留1张电话卡并限制办理通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