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卡”涉案典型案例——案例②

2020年9月我区某高校学生赵某某在网吧上网时认识嫌疑人杨某,并且应杨某要求在南充某营业厅办理了一张电话卡,交给其使用,获利150元。2020年9月20日,犯罪嫌疑人杨某利用赵某某所办电话卡,通过打电话冒充客服的方式诈骗广东江门市受害人杨某25100元。

公安机关于2021年12月16日将赵某某的违法情况依法通报至省通信管理局,对其实行通信惩戒:5年内仅保留1张电话卡并限制办理通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