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卡”涉案典型案例——案例①

2021年06月21日,我局在工作中发现欧某某于2021年6月10日在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被诈骗,其中有6050元转到了林某某工商银行账户。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我区某高校学生)用其同学林某某的手机帮助上线廖某某提供银行卡过账。并且李某于2021年6月8日,自己通过“蝙蝠”APP联系犯罪嫌疑人廖某某,将自己的工商银行账号出租给廖某某,帮其非法转账23万余元,从中获利2300元。

后李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成都市公安温江区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1年6月23日被刑事拘留,于2021年7月6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侦查之中。

2021年12月20日,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对李某采取金融惩戒措施: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对李某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