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传染源控制(8)
2021-05-20 17:41
传染源控制。
1.确诊病例。发现后应在 2 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
行治疗和隔离医学观察。病例治愈出院后,应当继续隔离医学
观察 14 天。核酸复检呈阳性,并出现发热、咳嗽等临床表现,
CT 影像学显示肺部病变加重,应当尽快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按
照确诊病例的要求进行隔离收治。核酸检测呈阳性但无临床表
现和 CT 影像学进展者,按照无症状感染者进行集中隔离管理。
2.疑似病例。在定点医疗机构单人单间隔离治疗,连续 2
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 24 小时),且发
病 7 天后新冠病毒特异性抗体 IgM 和 IgG 仍为阴性,可排除疑
似病例诊断。有疫苗接种史者,血清学 IgM 和 IgG 不作为排除
指标。
3.无症状感染者。应当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集中隔离医学
观察 14 天,原则上连续 2 次标本核酸检测呈阴性者(采样时
间至少间隔 24 小时)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仍
为阳性且无相关临床表现者需继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观察
期间连续 2 次核酸检测阴性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
离医学观察期间,应当开展血常规、CT 影像学检查和抗体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