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人,消费避坑指南来啦!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广泛征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1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
小伙伴们,又是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啦!过去一年你遇到过消费维权糟心事儿吗?
消费维权知识你知道多少呢?
你知道在我们买买买的时候如何避坑吗?
当然,除了消费者们
睁大火眼金睛
我们的职能部门
也在积极为大家排雷哦!
2020年3月份以来,区市场监管局共受理投诉举报15019件,办结14823件,办结率98.69%,满意率达94.75%;依法打击损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办理诉转案139件,在全区大型商超、楼宇建立消费维权调解站12个,使一般消费纠纷不出商场楼宇就能及时响应、快速化解;通过一系列举措,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2万元。
全国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号码是?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哪方要求赔偿?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若消费者索要,经营者必须出具。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这体现了消费者享有的()权利。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只能向()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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