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凫联创”创业之星评选开始啦!
“鱼凫联创”创业之星
为贯彻落实青年创新创业就业筑梦工程,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营造“创业温江”的浓厚氛围,温江区人社局将在全区开展“鱼凫联创”创业之星评选活动,从各行各业中充分挖掘创业典型,激发社会参与创新创业的热情,彰显新时期创新创业者的自身价值,达到“培育一个带动一片”的效果,让青年人才来温筑梦、在温圆梦、同温共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ART01
“鱼凫联创”创业企业(项目) 10家(个)
PART02
“鱼凫联创”创业明星 10人
0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公民道德准则,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思想品格高尚,精神境界崇高,创业事迹感人,具有人格感染力、道德影响力和真实感人的创业事迹,公众广泛认可;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在自己从事的领域取得突出业绩;潜心学习,刻苦钻研,注重自身业务技能提升和在本职岗位上创新创造,拥有成功自主创业或团队创业经历。
02
个人创办的企业(项目)所在地或工商注册地在温江区,且稳定经营一年以上,带动作用明显,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03
取得工商、税务等合法生产经营证照和相关资质,手续齐全,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
04
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合法监督检查,自觉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05
关心并积极参与社会各类公益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得到政府、社会和群众的认可,在当地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06
创办的项目或企业注重改善劳动者生产生活环境,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承担相应社会责任。
07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纳入评选范围:被评选对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个人征信存在严重问题的;创办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创办企业存在严重环保问题的;创办企业不按规定落实员工合法权益的;创办企业三年内有重大不良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其他不符合参加评选的事项。
PART03
“鱼凫联创”创业导师 10人
0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
02
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热心参与面向青年(大学生)、普通劳动者的就业创业帮扶指导活动。
03
在政策解读、创办企业、经营管理、市场运作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具备与开展就业创业帮扶指导工作相适应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04
参加由温江区举办的创业大赛、创业论坛、创业讲座等创业活动5次以上,为创业者提供现场咨询、授课等服务。
05
已获有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创业相关导师荣誉的优先。
01
#申报推荐(即日起-10月22日)
采取自我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
1、自我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企业(项目)、创业者、创业导师可自行向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2、组织推荐。相关部门可根据“鱼凫联创”创业之星评选条件推荐各自领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创业者、创业导师报区人社局。
02
#评审公示(10月23日-11月10日)
由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专业评审团,开展综合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最终确定创业企业(项目)10家(个)、创业明星10人、创业导师10人,并在区级以上媒体公示。
03
#表彰宣传(11月11日-12月10日)
公示无异议后,分别授予“鱼凫联创”创业企业(项目)、“鱼凫联创”创业明星、“鱼凫联创”创业导师称号,颁发证书,纳入“鱼凫联创”明星库,并通过温江电视台、今日温江、金温江APP、微人社、就业温江等媒介对评选出的“鱼凫联创”创业之星进行专题报道,通过创业大赛、“遇见温江·圆梦温江”、就业创业高校行系列活动进行宣传和推介。
推荐人选需填写相关表格,并于10月22日前将推荐(申报表)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区人社局。
联系人:黄亚萍
电 话:028-82723671
邮 箱:327282461@qq.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就业服务管理局309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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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温江区“鱼凫联创”创业企业(项目)推荐(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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