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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这些安全问题隐患请注意→

来源:温江融媒 2025年12月13日 15:23


安全重于泰山

事关人民福祉、发展全局

近期

温江区多部门开展

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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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聚焦涉农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切实提升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管理水平。现将安全生产隐患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案例一


问题单位:成都洪汇肉类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问题隐患:冻库1号门声光联锁报警失效。


违反规定: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


危险分析:光联锁报警失效可能导致事故发现不及时、人员疏散延误,无法对事故进行早期控制,进而造成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责任追究:责令限期整改。


 
 

整改前

整改后


整改情况:该公司已修复冻库1号门声光联锁报警装置。


案例二


问题单位:航天路20号院


问题隐患:小区配电柜孔洞未采用不燃性材料进行封堵。


违反规定:以上行为违反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8-2018)第6.1.21条之规定。


危险分析:外界的污染物、尘埃等易通过孔洞进入配电柜内部,附着在设备表面,影响电器设备的散热和耐久性‌,长时间可能导致绝缘度降低、短路、接地等故障,甚至触电危险‌。小动物也可能通过孔洞进入配电柜,咬坏电线或造成短路‌。


责任追究:责令限期整改。


 
 

整改前

整改后


整改情况:已采用不燃性材料进行封堵。


案例三


问题单位:金马街道户用沼气


问题隐患:安全警示标牌脱落。


违反规定:以上行为违反《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366号)第十四条之规定。


危险分析:未设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标识,清掏作业人员可能因无警示标识,将化粪池视为“普通敞开区域”,跳过“通风、检测、穿戴防护用品”等关键步骤,盲目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非作业人员对化粪池的风险认知极低,无警示标识,非作业人员可能会在未进行有效的安全防护情况下进入有限空间区域,从而引发安全事故。


责任追究:责令限期整改。


 
 

整改前

整改后


整改情况:该场所已按要求设置有限空间安全风险告知牌。


安全科普






应急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8-2018)

第6.1.21条:电缆进入电缆沟、隧道、竖井、建筑物、盘(柜)以及穿入管子时,出入口应封闭,管口应密封。

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366号)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限空间出入口等位置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在具备条件的场所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载明有限空间基本信息、单位紧急联系人、报警急救电话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风险告知牌进行检查,并及时维护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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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郑希

编辑:杜瑶蕾

审核:高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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