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成都交警十一分局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
为深入推进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攻坚专项行动,成都交警十一分局近期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通过定点执勤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中,成都交警十一分局针对辖区道路交通特点,重点强化学校周边、事故多发路段及乡村道路等区域的管控力度。3月26日,民警在顺陈路对一名摩托车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检测,驾驶员血液酒精含量为5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行政处罚。
此次专项整治同步严查无证驾驶、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增强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饮酒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20mg/100ml,为酒后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为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记者:邱书洋
编辑:小米
审核:陈倩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