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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学子如何在温参保、享受哪些待遇?医保宣传走进驻温高校“保”驾护航惠学子

来源:温江融媒 2024年10月17日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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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传范围,提高学生对医保惠民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保积极性,加快推进“三电子两支付”,10月16日,成都市医疗保障局联合温江区医疗保障局、成都日报社走进四川农业大学开展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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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之后可以享受哪些待遇?”“缴费标准是什么?”“电子医保凭证怎么申领?”……活动伊始,便吸引了大量大学生前来咨询,工作人员一边给同学们发着政策宣传单,一边就大家所关心的参保缴费、待遇标准、异地就医等政策问题进行面对面解答,并现场指导如何在线申请办理医保业务、如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让同学们对医保经办服务的高效便捷有了更直观深入地了解。

“我是今年刚刚入学的新生,本来担心来成都上学看病就医会比在老家麻烦,听了今天的讲解,现在感觉在学校参加医保就很方便。”四川农业大学魏同学在咨询后表示,“通过这次活动,也让我对医保政策有了深入了解,特别是手机缴费这种便捷的缴费方式,很适合我们年轻人。”

四川农业大学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次活动不仅针对广大师生,也让我们学校的教职员工对医保政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学校将继续加强同医保部门的联系,提高学生参保缴费的效率,同时在校园内加强对医保政策宣传,为师生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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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师生对医保政策知晓率,也充分调动了大学生的参保积极性。下一步,将持续组织开展,不断拓宽政策宣传渠道,将医保惠民政策送进千家万户,全面营造自愿参保、主动参保、积极参保的良好氛围。

经过此次宣传活动,记者也通过同学们的提问总结归纳了大家比较关注的几个问题,在此为大家进行集中解答。

一、成都市就读大学生参加什么保险、怎么参保呢?

在成都市就读大学生,均可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第一步:参保登记

1.新生:须在2024年秋季入学前,自行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暂停户籍地或原学籍地参保关系(户籍地政府资助参保的除外)----由就读高校统一组织办理成都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2.续读学生:入学时已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的成都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继续有效,无需再次办理参保登记。

第二步:办理缴费

1.由就读高校统一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2.学校未代收的:关注“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在“我要办事”--“社保缴费”模块,选择任一缴费平台,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完成缴费。

二、什么时候缴费?

一般是当年9月开学后,学校办理好参保登记,即可缴纳次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基本医疗保险为400元/人·年,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40元/人·年(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自愿选择参加)。

四、外地人在成都上大学,毕业了还能购买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吗?

年满18周岁的成年居民,具有成都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的常住人员,均可继续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五、大学生自行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可不可以?

大学生随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是以大学生身份登记、按学生儿童档标准缴费和享受待遇。若年满18周岁,自行办理参保,则会按照成年居民标准缴费,缴费金额不同、待遇也略有差异,比如:成年居民就不能享受大学生门诊待遇。

六、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1.门诊待遇:

参保大学生在校医院(或指定的首诊定点医疗机构)以及经校医院(或指定的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同意转院治疗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急)诊医疗费,报销比例为60%,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不超过500元;大学生因外伤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50元以上部分按90%报销,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外伤门诊医疗费最高不超过800元(大学生因外伤就诊的,经首诊医疗机构确认为一次受伤需多次治疗的,仅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2.住院待遇:

大学生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依次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大病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具体如下表:

项目险种

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大病医疗互助

补充保险

起付线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

上一年度本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贫困人口的起付标准再降低50%。

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

封顶线

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

无封顶线

40万元

学生

儿童档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

单次或多次住院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金额:

0-5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

5000以上-2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85%;

20000以上-5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90%;

5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96%。

贫困人口50000元以下的各分段报销比例在此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实行级距式分段按比例报销:

0-1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77%;

10000以上-3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80%;

30000以上-5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85%;

50000元以上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90%。

报销序列

先基本医疗保险,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后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各险种报销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院费用总额。

 七、如何申请报销?

在校大学生如果需要看病,可以选择在高校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并按照相关规定直接办理医疗费用结算。如果参保大学生在假期、实习、休学等其他不在校的情形下需要异地住院治疗,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医疗机构直接办理医疗费用结算;经首诊医疗机构同意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垫付后,由首诊医疗机构按规定比例报销。

八、如何获取医保电子凭证?

1、关注“成都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栏【便民服务】-【业务大厅】,进入“成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登录后点击底部中间【电子凭证】,按提示认证完成激活。

2、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后根据提示进行实名和实人认证,即可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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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学琳 杨茜睿 陈思洋

编辑:赵术君

审核:陈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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