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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查“变型拖拉机”:生产不符安全标准 易发生事故

2021年02月03日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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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区农业农村局联合交警十一分局开展农业运输工具专项整治行动。在万春镇高山村一村民家中,一辆悬挂河北籍牌照的农用小汽车经核查属于“变型拖拉机”,执法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当场没收车牌并出具了强制报废处罚决定书。

据介绍,“变型拖拉机”是指,以拖拉机名义登记上牌的机动车。这类车辆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强制标准,安全隐患大,易发生交通事故。成都市公安局交警十一分局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购买正规渠道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强制标准的机动车。

据了解,今后我区还将加大力度清查各类变型拖拉机,计划在2O25年前实现变型拖拉机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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