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家庭儿童重特大疾病关爱援助基金第二批申报来了→
第二批关爱援助申报
01.
关爱援助对象
具有成都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0~18周岁(含18周岁)、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特大疾病和罕见病患儿可以申请救助。主要包括:
(一)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大病患儿;
(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中的大病患儿;
(三)困境儿童(政府集中管理机构中的儿童除外)中的大病患儿;
(四)因病致贫大病患儿;
(五)其他符合救助条件的大病患儿。
关爱援助病种范围
02.
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符合关爱援助对象和病种范围的患儿,在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特药药店发生的住院、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以及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保险报销以及政府各相关部门医疗救助费用后,个人实际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为扩大资助受益范围,此次申报范围拟扩大到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患儿)。已获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儿童大病项目的白血病和先心病患儿不重复申报救助。
03.
关爱援助程序
(一)申请 符合申请关爱援助条件的患儿,由患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镇(街道)红十字会指导患儿监护人填写《成都市红十字会困难家庭儿童重特大疾病关爱援助基金申请表》,并按照申请表中的要求备齐申请资料。
(二)审核 区红十字会对申请人的事实情况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经区医疗保障部门对申请对象参保信息、是否享受政府医疗救助等信息进行复核,提出意见报送市红十字会。
(三)评审 市红十字会将在10月底组织开展一次评审工作,经评审后确定关爱帮扶名单和金额,并在市红十字会网站进行5天公示。
(四)资金发放 关爱援助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红十字会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受助患儿或其监护人拨付关爱援助金。
联系人:
温江区红十字会 骆茜、钟响
联系方式:
82668397
记者:舒静 邱书洋
编辑:彭棣 钟诚 赵术君
审核:陈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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