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司法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8月24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司法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动员会上,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马端平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一级调研员、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马禧山就巡察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区司法局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巡察组将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四个聚焦”,突出巡政治、巡责任、巡重点人员、巡事和权、巡制度、巡作风,深入查找政治偏差。
会议要求,要深化政治巡察,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要坚持同题共答,“巡”和“被巡”联动共进;要认真履职尽责,树立巡察干部良好形象。在巡察中,巡察组要公正客观用好权、履好职,紧密结合基层实际,透过问题现象深究根源,全面了解真实情况。
区司法局负责人表示,区司法局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接受区委巡察监督指导,全力保障和配合巡察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巡察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据悉,区委第四巡察组将在区司法局工作1个月。巡察期间(8月24日—9月23日)设专门信访电话:19938905440,电子邮箱:cdswjqxcb4@163.com,并在温江区海科办公区3号楼与5号楼之间走廊区域、温江区凤溪大道南段555号门口、温江区兴达路1048号社区矫正管理局门口设置意见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成都市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区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区司法局和有关部门处理。
记者:李晓明
编辑:赵术君
审核:陈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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