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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经营者有了“身份证” 温江第一张“电商营业执照”发出

2019年01月09日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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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电子商务已不再局限于于淘宝、京东等平台,利用朋友圈、直播等销售方式层出不穷。今年1月1日起,《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其中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1月8日,温江就发出了第一张“电商营业执照”。1月8日下午,个体户胡科来到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窗口,申请办理电子商务营

当前,电子商务已不再局限于于淘宝、京东等平台,利用朋友圈、直播等销售方式层出不穷。今年1月1日起,《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其中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1月8日,温江就发出了第一张“电商营业执照”。



1月8日下午,个体户胡科来到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窗口,申请办理电子商务营业执照。工作人员在对其提交的电子平台店铺经营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为其发放了电子商务营业执照。这是《电子商务法》实施后,温江核发的首张电子商务营业执照,也标志温江电子商务“监管时代”正式来临。

胡科从事农副产品、散装食品的电子商务活动已有数年,拿到电商营业执照后,他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因电子商务具有虚拟性、跨区域性、开放性等特点,一直游离在市场主体登记规范之外,既不利于电子商务发展,也难以取得消费者的信任。


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到,有了《电子商务法》,今后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通过电商的相关信息找到经营主体,购买电商产品也将更有保障。电子商务法实施后,将线上线下按照统一标准进行监管,让网络经营活动也能得到可辨识、可追溯、可追责的监管,能有效保护消费的知情权,对电子商务经营者长远发展也有积极的意义。 (温江融媒记者:黄艳 何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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