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召开
4月16日,区委副书记、区长马烈红主持召开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市政府第41次、42次常务会议,第35次、36次市长办公会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研究审议《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代拟稿)》等议题。
要深入学习相关会议精神,坚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把维护河湖健康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抓实抓好,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要压紧压实各级河长责任,落实好巡河制度,加强日常巡查,从源头做好废水排放管理。要加强城市绿化精细化管理,持续推进城市“不见土”整治、城市绿化“一树一景”绿化工程。要推进生态区、绿道、公园、小游园、微绿地建设,加大植绿增绿力度,大力推进“两拆一增”,增加透绿开敞空间。
要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学习贯彻落实,做到学法懂法用法、依法行政,在推进河长制、流域生态治理、污水截流、污水处理厂建设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方面下功夫,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力有效开展。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制定我区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工作标准,一企一策解决好企业反映的问题,为企业做好相关法律和政策解读,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要提高思想站位,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要严格贯彻落实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程序,以及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切实履职尽责,以制度程序保障法治政府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以综合施策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打造法治温江、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何兴轩,副区长陶旭东、景仁志、邹华、鄢光忠、张光参加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税桂英,区政协副主席何敏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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