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电动车车主,这些行为要遭起!
电动车、摩托车闯红灯、违法载人、
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为交通事故埋下了隐患
近期,温江交警部门持续开展
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
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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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违规载人
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非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请走非机动车道,同时,为了你的安全,请正确佩戴头盔。
9月27日上午10点,一名男子骑着电瓶车在温江南熏大道二段机动车道上行驶,民警随即上前将其拦下,对其非机动车侵走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予以了罚款及批评教育。同一时段,一名女子经过该路段时,因违规载人,同样被予以罚款及批评教育。
“针对部分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的安全以及法律意识薄弱的问题,我们聚焦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对闯红灯、逆行、违规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严查,希望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规则,保证出行安全。”成都交警十一分局民警杨晨介绍道。
无牌、准驾不符驾驶电动三轮车
车主被罚款千元 扣9分
你持有的是C1驾照,驾驶的是电动三轮车,属于准驾不符,又是无牌车,这是对你的处罚,车辆我们暂时扣留。
9月28日上午
成都交警十一分局民警
在光华大道三段查处一辆
无牌电动三轮车
据成都交警十一分局民警介绍,该案例驾驶人因准驾不符,且驾驶未悬挂号牌的电动三轮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温江公安依法作出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其驾驶证记9分。
交警提醒:方向盘式和把式车辆驾驶方法和操作方法都不同,C1驾驶证不能驾驶电动两轮车、三轮车、把式低速电动车。驾驶员没有驾驶资质,操作不当容易引起交通事故。
整治中,成都交警十一分局民警告知三轮车司机其交通违法行为不仅给乘坐人、司机本人带来安全隐患,也影响交通秩序。
今年8月以来,成都交警十一分局共查处摩托车改型10起,逆向行驶、不戴头盔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20余起。
记者:何妍婷 彭月
编辑:小米
审核:陈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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