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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缓缴职工医保企业缴费,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来源:温江医保 2022年07月29日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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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应对当前新冠疫情,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按照省市医保局通知要求,实施阶段性缓缴2022年7月至9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含生育保险费、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



缓缴职工医保企业缴费

热点问答



1.哪些用人单位可以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执行缓缴政策的用人单位为参加我区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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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缓缴时间和期限是什么?


缓缴政策自2022年7月起执行,缓缴期为7月—9月共三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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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缓缴如何申请?


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符合缓缴条件的用人单位无需申请,即可享受缓缴政策。


如参保单位对划型结论有异议的,可向温江区医保局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温江区医保局按规定对其企业类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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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工个人的医保待遇受影响吗?


不受影响。缓缴期限内,不影响参保职工就医正常报销医疗费用


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


缓缴期间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离职、医保关系转移、退休人员待遇享受等,参保单位应先为其补齐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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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缓缴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如何补缴?


2022年10月起,用人单位对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进行缴纳,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底前缴纳到位。


参保单位可根据实际,自愿选择放弃缓缴或提前结束缓缴,并缴纳缓缴费用


参保单位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补齐缓缴的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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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用人单位自愿放弃享受缓缴政策的,应如何操作?


用人单位自愿放弃享受缓缴政策的,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下载并登录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在线申报缴费或前往办税服务大厅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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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税务批扣如何安排?


不属于缓缴范围的用人单位按时扣费;属于缓缴范围的单位,缓缴期间缓缴的医保费暂不进行税务批扣,均由用人单位自行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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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即可查看《通知》原文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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