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起施行!职工医保将有重大变化
来源:成都发布
2021年12月31日 09:55
2023年1月1日起
在四川
职工医保可以报销门诊费用了
12月30日,小布从四川省医保局获悉,日前,四川省政府印发了《四川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明确将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等重点改革措施。要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推动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由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转向社会互助共济保障模式。
据了解,职工医保从1998年建立起,实行的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统筹基金保障住院和门诊慢特病的费用支出,个人账户保障门诊常见病和药品费用支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就医行为的改变、疾病谱的变化以及老龄化社会的来临,个人账户已经不能适应经济新常态下社会发展的需要,其局限性逐步凸显。
据悉,《实施办法》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各统筹地区依据《实施办法》,从施行之日起,结合统筹地区实际,细化政策措施,确保2022年10月底前出台实施细则,2023年1月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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