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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通知,加强“七一”前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

来源:川观新闻 2021年06月25日 13:50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加强“七一”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川疫指发〔2021〕32号

各市(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确保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平稳,坚决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疫苗接种任务,为庆祝建党百年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氛围,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今年“七一”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充分认清当前境外疫情和国内重点地区疫情形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要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每日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调度,确保各级“一中心六专班”和常备工作组保持待命状态。要做好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一旦出现本土疫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果断扩大封控范围,尽快组织核酸检测,落实好隔离管控措施,确保1—2个潜伏期内控制疫情,并公开透明做好信息发布。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做好疫苗接种组织工作。

二、严防疫情输入。各地要持续加强入境人员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川人员排查和信息报告工作。严格按照闭环管理要求,对入境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隔离健康管理,同时,对集中隔离结束后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要指定酒店进行集中隔离。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川人员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应立即就近进行核酸检测,同步纳入社区管理。加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优化集中隔离场所选址,按要求储备隔离房间,规范设置“三区两通道”,严格落实医废污水处置、环境采样消杀等防控措施,加大隔离场所风险排查整改力度,坚决防止隔离场所内发生感染。

三、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地要严格落实客运交通场站、机场以及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日常清洁、消毒和通风措施,对进入机场、客运场站、出入境口岸、酒店宾馆等重点场所人员,落实佩戴口罩、测温、扫码等措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强化院感防控,坚决落实首诊负责制和发热患者全闭环管理,严格执行新入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核酸检测阴性后入院制度,同时加强探视陪护管理,原则上实行“一人一陪护”。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各类会议、活动、庆典及集会由主办(或承办)单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承担防疫主体责任,属地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做好指导工作。

四、全力推进疫苗接种。各地要清醒认识上半年疫苗接种任务的艰巨性,结合实际制定接种进度时间表,实行疫苗接种日调度、日排名、日通报,确保疫苗库存隔日清零。紧盯第二剂次目标任务和脱漏率控制在1.8%以内的工作要求,精准掌握符合第二剂接种条件但未接种人员信息,充分发挥社区网格管理效能,“一对一”“点对点”全覆盖宣传动员,最大限度减少第二剂次接种人员的脱漏。各行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责任,做好疫苗接种的运输、安保、电力和网络通信等各项保障工作。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继续精准周转管理疫苗,加强与配送企业对接联系,安排好一线接种人员轮换轮休。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依法依规做好权威信息发布,跟进做好防控政策解读。持续推进防护知识科普教育,普及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等知识,引导群众在防疫中不松懈、不大意,持续做好个人防护。加大疫苗接种第二针宣传力度,做好“混打”专业解释,持续宣传疫苗安全性、有效性和疫苗接种注意事项等,打消公众疑虑,引导群众增强接种意愿。加强网络舆情监测,适时适度做好回应引导,及时澄清虚假信息和涉疫谣言。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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