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四川拟禁止或限制公共场所吸烟,回应公众健康关切
最近,“四川拟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场所吸烟”的消息,在舆论场引发广泛关注。据四川发布消息,11月24日,《四川省烟草专卖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二次审议。条例修订草案进一步扩大禁烟控烟场所的范围。其中提到,“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
公共场所的控烟问题一直是舆论场上的热点话题。然而,一直以来,尽管各类投诉众多,但公共场所控烟难题始终难以迈出关键一步。而一个更严峻的现实是,不仅室外公共场所人群聚集地禁烟或者限烟成为“奢求”,一些室内公共场所,如餐厅、工作区域的卫生间等“隐蔽角落”,偶尔也能闻到烟味,如此现状始终困扰着不少公众。
其实,在我国,公共场所禁烟并非“无据可依”。当前施行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但对于更多公众而言,仅仅限制烟民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显然很难大幅度降低“吸到二手烟”的概率。因此,当此番四川相关条例修订草案中出现“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表述,让不少人看到了“禁烟不限于公共场所内部”的希望。
事实上,这并非室外公共场所禁烟的话题首次引发关注。今年以来,有地方开展针对“游烟”的治理工作后,就将相关话题推上了“热搜”。在相关帖文的评论区以及针对禁烟话题的讨论中,公众对“游烟”怨言相当大。
在社交平台上,不少网友分享了自己的遭遇:在步行街被前方吸烟者的烟雾呛到、带孩子散步时不得不避让“移动烟源”、在公交站点等公交时被突如其来的二手烟侵扰……字里行间充满着无奈与不满,同时,呼吁强化治理公共场所二手烟问题的声音也愈发强烈,这成为推动政策完善的重要民意基础。
针对此类问题,不少地方已出台差异化控烟细则。如《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就要求,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同时明确,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儿童福利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体育场、健身场的比赛区和坐席区等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
目前,《四川省烟草专卖条例(修订草案)》已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审议,草案保留了“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的表述。可见,起码在此次审议过程中,这一条款在立法机关取得了共识。
而据四川人大网,《四川省烟草专卖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全文已经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因此,公众期待,接下来,条例修订草案能够在控烟问题上迈出关键一步:除了要有“禁止或者限制”的原则性表述,还要明晰具体的禁限场景,并强化配套处罚措施。
让“无烟空间”照进现实,既是对公众健康关切的积极回应,也是城市治理精细化的重要表现。四川此番的做法,也为各地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就此看,更多地方不妨也陆续开启室外公共场所控烟的探索,以期让每个人都能在日常生活中安心呼吸,不必再为突如其来的二手烟感到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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