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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这些燃气安全隐患要警惕→

来源:温江融媒 2024年12月18日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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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重于泰山

事关人民福祉、发展全局

近期

温江区多部门联合开展

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


为深入排查整治燃气用户户内安全问题隐患,严防冬季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深入推进“敲门入户”和“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区经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安全专家对区内燃气安全整治工作进行现场抽查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隐患,加强安全用气宣传,确保用气安全。

案例一

问题单位:红高粱烧酒坊


检查时间:2024年12月5日


问题内容:1.液化气使用区域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2.液化气瓶调压器无过流保护装置。


整改前↑


规范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四款: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2.《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GB35844-2018)规定:调压器分为两种,家用调压器和商用调压器,家用调压器出气口应采用螺纹连接或软管连接,商用调压器出气口应采用螺纹连接。


危害分析:1.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后,一旦发生燃气等可燃气体泄漏时,报警装置会第一时间发出报警信号,并自动切断燃气,从而防止爆炸、火灾等恶性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餐饮经营场所安全,将隐患及时切断在萌芽状态。2.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出口压力应为不可调节,调压器出厂时已经设定完毕,保证后端连接的燃烧器具在一定的压力下安全工作。同时,调压器不应设置手柄或其他可调节的装置,防止调压器出口压力被任意调节,造成气体泄漏或者压力过高,从而引发安全事故。


责任追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整改情况:现场整改完成。




案例二

问题单位:水沐怡境6栋1单元超市


检查时间:2024年12月10日


问题内容:1.使用不合格软管;2.使用不合格调压器。


整改前↑


规范要求:1.《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GB35844-2018)规定:调压器分为两种,家用调压器和商用调压器,家用调压器出气口应采用螺纹连接或软管连接,商用调压器出气口应采用螺纹连接。2.《四川省城镇燃气设施安全检查标准》(DBJ51/T 249.4-2024)规定:使用可调压器、燃具连接软管长度大于2m,均属用户设施一般隐患,都属于发现后应制订计划限期实施整改的安全风险。3.《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6.1.7规定:当家庭用户管道或液化石油气钢瓶调压器与燃具采用软管连接时,应采用专用燃具连接软管,软管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6.1.8规定:燃具连接软管不应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长度不应大于2.0m且不应有接头;6.2.4规定:商业燃具与燃气管道的连接软管应符合本规范第6.1.7条和第6.1.8条的规定。4.《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GB41317-2024)。5.《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纹软管》(GB44017-2024)。6.《四川省城镇管道燃气安全隐患分类和分级标准》(DBJ51/T248-2024)4.5.2第48项规定:连接燃具用软管破损,软管中间有接头、承插式连接软管两端连接处未安装管箍,属非居用户设施重大隐患,2.0.3规定:重大隐患属于需要立即实施整改的安全风险。


危害分析:1.燃气连接软管破损,易造成燃气泄漏,引发燃气燃烧爆炸等事故,燃气连接软管破损,属于用户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2.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出口压力应为不可调节,调压器出厂时已经设定完毕,保证后端连接的燃烧器具在一定的压力下安全工作,同时调压器不应设置手柄或其他可调节的装置,防止调压器出口压力被任意调节,容易造成气体泄漏或者压力过高,从而引发安全事故。


责任追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整改情况:现场整改完成。


整改后↑


案例三

问题单位:撸得欢自助串串


检查时间:2024年11月23日


问题内容:热水器未安装排烟管道。


整改前↑


规范要求:1.《快速燃气热水器》(GB 6932-2015)规定:家用热水器烟道应使用不锈钢排烟管。2.《四川省城镇管道燃气安全隐患分类和分级标准》(DBJ51/T248-2024)4.5.2第51项规定:烟道安装不规范,燃气燃烧所产生的烟气不能有效排出至室外连接灶具用软管破损,属非居用户设施重大隐患;2.0.3规定:重大隐患属于需要立即实施整改的安全风险。


危害分析:未安装热水器排烟管,会造成废气泄漏,如废气中的一氧化碳,可能会导致人体一氧化碳中毒,引发燃气安全事故。


整改情况:现场整改完成。


整改后↑


案例四

问题单位:小石头酸菜卤肉面


检查时间:2024年12月12日


问题内容:燃气灶具未带熄火保护装置。


整改前↑


规范要求:1.《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6.2.5 商业燃具应设置熄火保护装置。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


危害分析:燃气灶具未带熄火保护装置时,当灶具异常熄火后会造成灶具中的燃气继续往外放出,遇到明火可能会导致燃烧、爆炸的危害。


整改情况:现场整改完成。


整改后↑


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

温江区将继续开展督促检查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防范燃气事故发生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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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黄艳 何仁文

编辑:杜儿

审核: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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