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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残疾人无障碍出行服务 四川出台十条措施

2024年12月04日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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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12月2日上午,四川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在成都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无障碍出行服务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据悉,为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社会生活,四川省现提出十条措施。

《措施》包括:加强无障碍交通设施建设;加大无障碍交通运输设备配置和改造力度;改善无障碍城市交通出行体验;持续优化综合运输无障碍出行服务;改进提升无障碍出行信息服务;为残疾人办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和C5驾照提供无障碍便利服务;持续提升城乡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水平;严格按要求设置无障碍停车位;积极推动无障碍旅游公共服务,加强无障碍旅游设施建设,完善旅游公共服务配套和保障残疾人出行权益等十条内容。

无障碍交通设施与设备建设“更智慧”

此次《措施》重点关注了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确保新建或现有的交通设施能够满足残疾人的无障碍需求。提出加强无障碍交通设施建设;加大无障碍交通运输设备配置和改造力度;持续提升城乡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水平3条措施。

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交通基础设施必须符合无障碍标准,确保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并与周边设施有效衔接。二级及以上客运站和有条件的公交场站需设置无障碍卫生间和通道。

要求推广低地板公交和地铁列车的无障碍设施,新投入运营的客运船舶和列车也需配备无障碍设施。同时,航空运输承运人需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无障碍服务。 此外,既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应进行无障碍改造或者采取必要的替代性措施。

要求以成都市为试点打造智慧无障碍城市,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并逐步向县城推广,严格落实新(改、扩)建道路、城市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公共建筑、绿地广场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同时,加快推进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旅游景区等无障碍公共厕所建设。

此外,四川省还将扩大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覆盖面,提升社区无障碍建设水平。开展乡村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加快补齐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短板,发展农村残疾人、老年人无障碍基本公共服务。

无障碍出行服务与体验“更暖心”

《措施》关注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在城市交通中的出行体验,包括优化服务流程和提供便利的出行服务等方面。提出改善无障碍城市交通出行体验和持续优化综合运输无障碍出行服务2条措施。

要求各市(州)需加强无障碍公共汽电车站台改造,包括增设盲道、轮椅坡道,并与人行道衔接。推广95128电话约车服务,扩大服务覆盖面,完善网约车“一键叫车”功能,简化操作流程,降低使用难度。保持巡游出租车扬召服务,设置“一键叫车”候客点,同时因地制宜建立“爱心车队”提供帮扶服务。此外,优先在残疾人集中线路安排低地板公交车辆,轨道交通要积极响应“爱心预约”服务,推动实现重度残疾人刷脸过闸功能,确保残疾人便捷出行。

要求各市(州)督促出行服务运营单位保留现金、刷卡等传统支付方式,并优化窗口及志愿服务,保障残疾人等群体平等便捷地享受出行服务。同时,督促铁路运输企业需落实残疾人专用票额要求,优化12306网站和手机客户端购票功能;督促机场需保留人工服务柜台,鼓励航空公司打造残疾人特色服务品牌。各类运输服务需根据特点开设爱心通道和无障碍窗口,提供候车专座、引导服务、辅助器具等服务,并为携带服务犬的残疾人提供便利。此外,还需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机场航站区等场所配备无障碍设备,标注无障碍设施,并加强与各级文明办协调,安排志愿者帮助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邮政、快递企业也应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上门收寄服务。

残疾人驾驶与停车服务“更便利”

为进一步方便残疾人获得驾驶资格,使用以停靠机动轮椅车,《措施》要求为残疾人办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和C5驾照提供无障碍便利服务和严格按要求设置无障碍停车位。

要求残疾人依法购买机动代步交通工具、参加驾驶培训、办理牌证手续、参加保险、上路驾驶等,有关部门应当给予便利和优惠照顾。对于持有C2准驾车型以上的人员,可以驾驶上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且在无新规定之前,无需更换驾驶证。对与残疾人无关或者以营利为目的驾驶残疾人专用车辆的,不予相关通行便利。

要求各市(州)、单位在新建、扩建停车场设施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停车场备案审核中,包含无障碍停车位设置的审核及现场核实,对于已建停车场按照标准和规范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做好无障碍停车位、标识引导体系、无障碍衔接通道的设置和整改。加强对无障碍停车位设施标识的养护维修,全力保障特殊人群的通行安全、停车需求。

残疾人出行权益“更有保障”

此外,在保障残疾人在出行时的各项权益方面,此次提出保障残疾人出行权益,改进提升无障碍出行信息服务和积极推动无障碍旅游公共服务,加强无障碍旅游设施建设,完善旅游公共服务配套3项措施。

要求保障残疾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享有便利和优惠,包括免费携带辅助器具和禁止拒载,重度残疾人且陪护人员可免费使用市内公共交通工具;鼓励有条件地区为三级、四级残疾人提供免费公交服务。同时,残疾人还可凭残疾人证免费进入公园、文化和历史场所等。此外,相关部门需加强合作,强化政策支持,完善无障碍设施的监督管理机制,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共同推动无障碍出行服务的普及和教育,以营造良好的无障碍出行环境。

要求各市(州)、单位要督促出行信息服务的经营单位,按照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和国家信息无障碍标准,加快推进出行服务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实施无障碍改造。推动城市交通站点和公共服务终端设备的无障碍功能改造,包括语音、大字、盲文等,并与地图导航企业合作完善无障碍设施标识和导航功能。同时,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助力无障碍信息交流,以建设成都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为契机,推动为无障碍信息交流等应用场景提供平台服务,打造面向残疾人的信息消费、数字无障碍体验中心。

要求在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一体化规划无障碍设施。旅游经营者应当为残疾人旅游提供无障碍服务。在星级旅游饭店评定与复核中,将严格遵循国家标准为残疾人提供必要服务。四川省A级旅游景区将根据省级地方标准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设置专用购票窗口或优先购票措施,提供人性化设施与服务,包括功能正常的无障碍设施和详细的服务介绍。同时,鼓励旅游景区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供信息引导和人工帮扶服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如图书馆、博物馆等也需考虑残疾人需求,提供适合的文献信息和无障碍设施。博物馆和纪念馆将推进无障碍公共服务,建设无障碍停车位、卫生间、电梯等设施,并利用科技手段提供参观信息引导和自助讲解服务,包括手语讲解视频,以提升残疾人的参观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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