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电马儿”车主注意!最新提醒→
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火灾风险
(一)充电时间过长。过度充电,会让电池发热、鼓胀甚至导致电池爆炸。
(二)多车同时充电。当多辆电动车同时充电时,会导致电压不稳,增加消防安全隐患。
(三)私拉乱接充电。私拉乱接充电,未安装短路和过载保护装置,易造成充电线路过载、发热或短路,从而引发火灾。
(四)疏散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起火后,产生大量高温有毒烟气沿楼梯间向上蔓延,导致向下疏散逃生人员伤亡。
(五)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起火后,产生大量高温有毒烟气封堵安全出口,导致向外疏散逃生人员伤亡。
(六)室内停放充电。电动车一旦起火,会迅速爆燃并产生大量高温有毒烟气,火焰易引燃室内其他可燃物,造成火势扩大,烟气弥漫室内,让室内被困人员窒息,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
(一)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或者充电,利用电梯轿厢运载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二)因违规停放、充电导致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三)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四)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公共消防安全。
本文所称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国家标准,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成都市人民政府消防安全事件
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1月21日
据统计
90%的电动自行车起火致人伤亡案例
都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
这些电动自行车违法典型案例
旨在以案为鉴、以案为戒
👇
2024年07月,姚某某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开发区实施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行为。被责令现场立即改正,并被处以人民币伍拾元整的罚款。
2024年10月,北京市西城区一居民小区发生火灾,系住户违规为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引发因过失引起火灾,当事人被行政拘留10日。
转发周知!
来源:成都发布 成都消防救援
编辑:彭棣 李林波 赵术君
审核:吴敏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