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季度新增民营经济市场主体19万户
◎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切实推动水电气等公共事业领域改革
◎更大规模减轻民营企业税费负担,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今年我省将强化对民营经济的督查
5月21日举行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省政府关于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报告披露,全省民营经济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明显,民间投资平稳增长,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规模持续扩大,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趋势不断显现,支持民营企业降本增效的力度进一步加大。2018年,全省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6%,有效高新技术企业4330家,民营企业占90%以上。截至2018年末,全省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达到545.3万户、同比增长11.8%,占市场主体总量的97.2%,今年一季度,新增民营经济市场主体19万户,占所有新增市场主体比重为98.2%。
受省政府委托,省市场监管局局长、省民营办主任万鹏龙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表示,针对发展实力相对薄弱、公平竞争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成本偏高、核心竞争力不强等问题,我省将下大气力厚植民营经济健康成长沃土,通过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等举措,推动全省民营企业脱颖而出、发展壮大。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税收政策,我省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环保、消防、税务、市场监管等执法方式,切实推动水电气等公共事业领域改革,降低制度性成本。同时,更大规模减轻民营企业税费负担,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加大地方税费减免力度,力争小型微利企业税负降至5%和10%。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将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推动落实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2019年再降10%。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我省还将强化对民营经济的督查,将民营经济综合评定、贯彻落实“民营经济20条”、民营企业满意度调查纳入对市(州)政府目标考核,建立市(县区)两级常态督查制度。加强统计监测,全面掌握全省民营企业设立、投资、效益等发展和运行情况。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对各部门民营经济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每年对各职能部门服务民营企业、各市(州)营商环境总体评价满意度进行无记名测评,对结果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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