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成都严查机动车鸣笛 这些区域按喇叭要遭
11月5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获悉,5日当天,成都交警对主城区进行了全范围的机动车鸣笛整治行动,共计73名驾驶员因在禁鸣区域内鸣笛而受到50元/人的罚款。
为降低机动车喇叭噪音污染,建设和谐宜居生活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成都交警就加强成都市机动车鸣喇叭管理有关事项作出最新通告。具体如下:
一、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的区域和时间为:
(一)成都市绕城高速(G4201)以内(不含绕城高速),全天24小时禁止鸣喇叭。
(二)成都市绕城高速(G4201)以外涉及高新南区的绕城高速以南,成雅高速以东,大马寺路、天府四街、天华二路以北,科华南路、世纪城路、世纪城南路以西区域(上述道路除绕城高速和成雅高速不含道路本身外其余道路均含道路本身)全天24小时禁止鸣喇叭。
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
三、机动车的喇叭和消声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禁止安装、违法改装和使用高音喇叭、汽喇叭(笛)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装置。
四、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那在禁鸣区域驾驶机动车,如何保证安全有序通过路面?交警蜀黍告诉记者,白天如遇车辆缓行路况,应耐心等候,依次通过;前方遇有行人时,应当立即减速停车避让,禁止鸣笛催促行人;夜间行车,则可通过调整车灯的远近光来提示前方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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