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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四川省应急委员会发布消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前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自2020年2月26日0时起,将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靠前指挥,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制定了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南,采取了全面、科学、严格的防控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效。
1月16日报告首例病例以来,我省新冠肺炎疫情自2月5日后呈逐渐下降趋势,以湖北输入病例为主的第一波流行基本结束。截至2月25日24时,全省已有14个市(州)一周无新增确诊病例,106个县(市、区)无现症病例,其中81个从未报告确诊病例,目前四川疫情总体上得到有效控制。
调整为省级二级响应,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分区分类、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同时也是结合当前四川实际,突出重点、精准防控,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
在省级一、二、三、四级应急响应情况下,各市(州)均按照国家指导意见要求,以县(市、区)为单元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类地区进行分区分类施策,并根据我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南》针对性采取防控措施。我省确定的社区暴发区和局部流行区对应为高风险区,散发病例区对应为中风险区,无现症病例区对应为低风险区。各市(州)要继续按照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疫情形势,更加要有针对性的调整细化防控方案,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突出分区分类、联防联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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