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人,进口冷链食品如何才能“吃得放心”?这封信一定要看看
市场监管在你身边
聚焦大市场 服务高质量
温江区广大市民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
一、全区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小蔬菜门店等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不得采购、销售、使用来源不明、无核酸检测和消毒证明、无“川冷链”赋码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制品,进口冷链食品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
二、以进口冷链食品作为原料的各食品生产企业,要核对进口冷链食品入境货物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和溯源信息,严格把好进货关。生产过程中要注意防护以及后期管理,确保过程安全。
三、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应用“川冷链”系统,不得规避赋码责任,要对进口冷链食品进行100%赋码、扫码,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
四、全区各餐饮服务单位要审慎提供进口冷链生食,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原则上不得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各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要全面加强经营场所消毒灭菌,勤通风。从业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上岗期间穿戴工作服、全程佩戴口罩。工作服要定期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五、鼓励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对冷链食品相关从业人员及食品外包装、相关环境开展全覆盖核酸检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的核酸检测工作。
六、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广大市民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和饮食习惯,文明用餐,倡导使用公筷公勺,清洗加工食品时做到生熟荤素分开和烧熟煮透。
八、广大市民要尽量避免海淘、代购疫情形势严峻的国家(地区)的食品。确需选购时,要主动查验食品核酸检测和消毒证明,并尽量避免徒手直接接触食品和内外包装。
九、广大市民要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密切关注政府发布的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信息,及时举报购进、销售无相关证明或无“川冷链”赋码的进口冷链食品行为。
温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
在常态化防控中
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编辑 | 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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