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温江居民气价将上调,更多政策解读→
7月26日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出了
《关于温江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自8月1日开始执行
居民用气价格上调0.16元/立方米
《通知》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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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温江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区内各燃气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有关要求,以及上游供气企业供应我区天然气门站价格变化情况,按照我区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我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成都市温江区域内居民用户及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
二、调价金额
上述类型用气户气价统一上调0.16元/立方米,终端销售价格分别为:“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一阶梯气价2.18元/立方米、二阶梯2.59元/立方米、三阶梯3.20元/立方米,合表用户居民用气及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2.38元/立方米。
三、困难群体保障
本次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后,对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月给予新增补贴3.84元,补贴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本通知自印发后次月1日起执行,区内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做好明码标价、抄表计量等工作,妥善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特此通知。
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26日
为何会调气价?此次价格调整有何依据吗?气价调整对居民生活家庭支出有何影响?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区发改局对居民气价联动调整进行了政策解读。
根据当前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居民气价由燃气经营企业购气价格+地方价格部门核定的配气价格构成,其中配气价格相对恒定,燃气企业购气价格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由上游气源单位与燃气企业以基准门站价格(四川为1.53元/立方米)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若购气价格发生变化,根据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居民气价同向调整。2021年4月1日起,上游气源单位首次对燃气企业购气价格进行上浮,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确定了本次居民气价联动调整方案。
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后,经听证和区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我区建立了《成都市温江区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明确“机制内容经听证会认同,以后同类事项不再重复举行价格听证会”,其余程序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有关规定履行。
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市、县分级管理,本次调价文件实施范围为温江区域内居民用户及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
主要由实施范围、调价金额、困难群体保障等内容组成。即温江区域内居民用户及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统一上调0.16元/立方米,联动调整后终端销售价格分别为:一阶梯2.18元/立方米、二阶梯2.59元/立方米、三阶梯3.20元/立方米,合表用户居民用气及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2.38元/立方米。
对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调价金额的100%(每月气量24立方米,调价金额3.84元)由所在区财政每月给予新增补贴,保证其支出不增加。
以居民家庭月均用气量24立方米计算,户均天然气消费支出增加3.84元/月,一年增加支出占2021年成都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10%。
此次我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幅度及调整后的居民阶梯用气价格与新中心城区保持一致。
记者:唐玉林
编辑:赵术君
审核:陈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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